敬启者:
值此提醒,在美外商直接投资(FDI)BE-12基准调查报告的提交日即将截止。如您所知,根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(BEA)的规定,所有美国商业实体,无论是否登记注册成为公司,只要外国个人或实体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该美国实体10%或以上的表决权或同等权益,均须每五年提交一次BE-12基准调查报告。符合特定标准的私募基金可免于提交BE-12。该报告旨在收集在美外商直接投资的全面数据,且尤其关注外国母公司持有的美国商业实体的所有权结构、金融交易和运营情况。
今年是FDI报告的BE-12基准调查年。申报截止日即将临近,建议所有相关方不迟于2023年5月31日提交报告。另外,若通过BEA电子文件系统提交,截止日期可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。若需延期提交报告,于截止日之前(即2023年5月31日之前,或通过BEA电子文件系统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)提出延期申请且请求合理的,可予批准延期。
根据美国商业实体的规模和所有权结构,有四种不同的BE-12表格,包括:
(1)BE-12A——若一家美国商业实体超过50%的表决权由外国个人或实体拥有,且其总资产、销售额或毛利润、净收入中,任意一项超过3亿美元(正或负),则须提交该表格。
(2)BE-12B——(A)若一家美国商业实体超过50%的表决权由外国个人或实体拥有,且其总资产、销售额或毛利润、净收入中,任意一项超过6000万美元但未超3亿美元(正或负),或者(B)若一家美国商业实体50%或以下的表决权由外国个人或实体拥有,但其总资产、销售额或毛利润、净收入中,任意一项超过6000万美元(正或负),则均须提交该表格。
(3)BE-12C ——若一家美国商业实体10%或以上的表决权由外国个人或实体拥有,且其总资产、销售额或毛利润、净收入中,任意一项不超过6000万美元(正或负),则须提交该表格。
(4)BE-12豁免申请——经BEA联系但不符合提交BE-12A、BE-12B或BE-12C要求的美国商业实体,则须提交该表格。
值得注意的是,未向BEA提交BE-12可能会导致民事处罚,故意违反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。若您须履行报告要求,请尽快提交BE-12报告。如有任何疑问疑虑,敬请联系沟通。
感谢您对此重要事项的关注。